一、是不是基本权利的案件、涉及什么样的基本权利
平等权(贯穿性,平等权+)、自由权(积极权利)、社会权(积极+消极)、参政权(选举权、批评官员的权利1)、获得救济的权利
主观公权利 vs. 客观价值秩序
- 自由权
- 社会权
二、是否构成对基本权利的限制
三、正当性
(一)合法性
- 合法性保留
- 宪法保留
(二)实质性审查
- 有无违宪阻却事由
- 不同基本权利有不同的审查强度
- 严格审查:国籍、种族,且分类直接剥夺核心基本权利
- 强审查对应「比例原则」
- 政府举证
- 中度审查:重要公共利益
- 实质性相关(significant state interest)
- 极具说服力的理由
- 低度审查:财产、年龄、财富
- 举证责任 —>公民(原告)
- 只要有看上去过得去的理由即可
- 高度尊让,允许立法完成空间
- 严格审查:国籍、种族,且分类直接剥夺核心基本权利
- 不同基本权利有不同的审查强度
平等权审查
- 一、是否为公权力行为
- 宪法平等权只约束公权力行为
- 如果是非公权力行为进行的区别对待,要看:
- 是否有相关法律对区分对待设定了相关义务
- 区分对待是否基于其他国家行为而做出
- state act doctrine
- 二、是否为同一公权力主体的区分行为
- 拘束主体同一性要求:容纳地方自治空间
- 例外:更高层级的公权力介入
- 拘束主体同一性要求:容纳地方自治空间
- 三、是复合歧视还是交叉歧视
- 四、不法行为产生的不平等
- 平等权必须建立在合法性的基础之上
- 五、适用何种分类基准,不同基准适用不同程度的审查
- 标准一:🇩🇪德国标准
- 审查核心:禁止不合理的区别对待—允许合理的区别对待
- 先天因素的区别对待一般=歧视
- 后天因素的区分
- 审查核心:禁止不合理的区别对待—允许合理的区别对待
- 标准二:🇺🇸美国标准(表面上的分类)
- 表面上的分类:在法律中明确进行区别对待而毫无掩饰
- 表面中立、但存在
歧视性影响与歧视意图- 歧视意图:追求歧视目的,而非放任或过失
- 标准一:🇩🇪德国标准
- 六、确定适用的审查基准
- 严格审查
- 中度审查
- 低度审查
-
七、应用目的和手段的匹配度测试
平等权+自由权
- 一、限制所有人/部分人
- 限制所有人:自由权审查
- 限制部分人:自由权+平等权
- 二、审查标准的强行升级
- 🇺🇸只要政府涉及核心自由权,自动适用严格审查
- 🇩🇪滑动:区分标准越不受控制、审查越严格
| 权利类型 | 具体例子 | 典型案例 / 来源 | 备注 |
|---|---|---|---|
| 言论与表达自由 | 批评政府、政治言论、出版、集会、结社 | 第一修正案 | 属于美国宪法中最核心的一类权利。 |
| 宗教自由 | 信仰自由、宗教活动自由、政府不得设立官方宗教 | 第一修正案 | 涉及 Free Exercise Clause 与 Establishment Clause。 |
| 持枪权 | 个人持有枪支用于自卫 | 第二修正案;District of Columbia v. Heller | 但仍可受一定管制。 |
| 刑事程序权利 | 律师帮助权、陪审审判权、免于自证其罪、免受不合理搜查扣押 | 第四、第五、第六修正案 | 主要限制刑事司法中的国家权力。 |
| 投票权 | 公民平等参与选举的权利 | 第十四、第十五、第十九、第二十六修正案等 | 严格说,投票权由多个宪法条款和判例共同保护。 |
| 州际迁徙权 | 在美国各州之间自由迁徙、定居 | 判例法 | 通常被视为基本权利,尽管宪法文本中没有一个单独的“迁徙权条款”。 |
| 结婚权 | 与自己选择的人结婚 | Loving v. Virginia;Obergefell v. Hodges | 包括跨种族婚姻、同性婚姻等。 |
| 生育权 | 是否生育、与生育有关的个人决定 | Skinner v. Oklahoma 等 | 强制绝育等会触及高度宪法问题。 |
| 避孕权 | 已婚或未婚成年人使用避孕措施 | Griswold v. Connecticut;Eisenstadt v. Baird | 属于隐私 / 自主领域的重要判例。 |
| 父母教育和抚养子女的权利 | 父母决定子女教育方向、学校选择、家庭抚养 | Meyer v. Nebraska;Pierce v. Society of Sisters | 但国家仍可规定义务教育、儿童保护等。 |
| 家庭共同生活权 | 亲属共同生活、家庭关系维系 | Moore v. City of East Cleveland | 主要保护传统家庭关系不被国家过度干预。 |
| 身体完整与医疗决定 | 拒绝某些医疗干预、身体自主 | Cruzan v. Director, Missouri Dept. of Health 等 | 范围复杂,不等于所有医疗选择都是基本权利。 |
| 亲密关系自由 | 成年人之间私密、合意的性关系 | Lawrence v. Texas | 该案否定了刑罚化同性性行为的法律。 |
普通经济与社会权利:职业资格、最低工资、福利分配、商业经营
平等权+社会权
套用德国的审查公式
- 一、本质上是否属于「相同情况」
- 二、确认差别对待
- 三、差别对待严重度—侵害基本权利的程度—审查强度—违宪阻却事由
- 低度审查
- 高度审查
Footnotes
-
言论自由的特殊形态,构成基本权利的竞合 ↩